2012年秋季學期開學在即,教育部近日出臺秋季學期開學30項重點工作,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學校必須規(guī)范辦學準則,嚴格管理工作。30項工作重點全文如下:
一、基礎教育
1.規(guī)范幼兒園收費管理。嚴格執(zhí)行《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》,加快制訂出臺本地區(qū)的具體實施細則,確保幼兒園開學時按新辦法執(zhí)行。幼兒園不得在保教費外以開辦實驗班、特色班、興趣班、課后培訓班和親子班等特色教育為名向幼兒家長另行收取費用,不得以任何名義向幼兒家長收取與入園掛鉤的贊助費、捐資助學費、建園費、教育成本補償費等費用?!?/p>
2.治理幼兒園“小學化”現(xiàn)象。按照快樂生活、健康成長要求,做好各項保教工作。落實教育部《關于規(guī)范幼兒園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糾正“小學化”現(xiàn)象的通知》要求,嚴禁教育部門推薦和組織征訂各種幼兒教材和教輔材料,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以各種名義向幼兒園推銷幼兒教材和教輔材料。幼兒園不得要求家長統(tǒng)一購買各種幼兒教材、讀物和教輔材料?!?/p>
3.規(guī)范義務教育入學工作。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制度,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試、考核、測試選拔學生。禁止舉辦與入學掛鉤的培訓班。堅決制止奧數(shù)等各種學科競賽、特長評級與學校錄取相掛鉤的行為。不得設置或變相設置重點班?!?/p>
4.堅決治理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擇校亂收費。嚴格執(zhí)行教育部等七部門《關于2012年治理教育亂收費 規(guī)范教育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》,嚴禁通過招收特長生方式收費,嚴禁公辦學校以民辦名義招生和收費的行為。嚴禁地方政府、有關單位和學校以任何名義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?!?/p>
5.堅決治理教輔材料散濫。認真貫徹落實一個學科配備一套教輔材料和自愿購買原則,做好無償代購服務。禁止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向學校攤派教輔材料。禁止學校和教師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統(tǒng)一訂購或到指定書店購買任何教輔材料。嚴禁進入學校宣傳、推薦、推銷任何教輔材料,學校不得在為自愿訂購教輔材料的學生提供統(tǒng)一代購服務過程中牟利?!?/p>
6.嚴格執(zhí)行教育收費公示制度。各級學校必須通過設立公示欄、公示牌、公示墻等形式,向社會公布學校收費項目、收費標準、收費依據(jù)(批準機關及文號)、收費范圍、計費單位、投訴電話等。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行收費減免的政策也應進行公示。中小學按照規(guī)定收取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,必須堅持學生或學生家長自愿原則,必須堅持非營利原則,嚴禁將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與行政事業(yè)性收費一并收取?!?/p>
7.嚴禁違規(guī)補課行為。不得利用節(jié)假日、雙休日或午間休息時間組織集體補課。不得對學生實行有償補課,不得組織學生參加社會舉辦的文化課補習班。堅決糾正和整治個別學校教師課上故意少講,課下有償補課的惡劣做法?!?/p>
8.關愛每一個學生。特別要給予老少邊窮地區(qū)學生、災區(qū)學生、少數(shù)民族學生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、留守兒童、殘疾兒童、孤兒以及城市特困家庭子女等更多的關心和幫助,讓他們和其他孩子一樣身心健康、快樂成長?!?/p>
9.高度重視校車安全管理。會同公安等部門在開學前后開展一次專項治理,摸清底數(shù),找準問題,并切實加以解決。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校車使用許可申請的受理、分送、審查和上報工作。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各項制度,配備安全管理人員,加強校車安全維護,保障學生乘坐校車安全。
10.加強校園安全防范。進一步加強人防、技防、物防建設,繼續(xù)推動落實中小學、幼兒園配備保衛(wèi)人員的工作。完善落實值班、登記、出入巡查等校園內部安全管理規(guī)章制度。加強安全法制教育。做好秋游、運動會等集體活動的安排,周密制訂應急預案,做到嚴密組織、精心安排,把安全工作貫穿于活動的全過程?!?/p>
11.確保每天鍛煉1小時。因地因校制宜,廣泛開展陽光體育活動。嚴格執(zhí)行國家課程方案。嚴格按照國家制定的課程標準和審定的教材組織教學,不提高課程難度,不趕超教學進度,不擠占體音美等學科課時?!?/p>
12.做好學生資助工作。全面推行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卡,加強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發(fā)放監(jiān)管工作。加快推進學前教育資助工作,及時落實資助資金。進一步加強資助政策落實情況的監(jiān)督檢查?!?/p>
13.抓好營養(yǎng)改善計劃實施工作。落實各項制度和要求,責任到人,精細管理,規(guī)范操作,確保收到應有效果。
14.關心教師待遇問題。結合本地實際,改進教職工績效考核辦法和程序,進一步完善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辦法,并加強督促檢查。要關心青年教師和離退休教職工的工作和生活。
二、職業(yè)教育
15.加強招生管理工作。禁止有償招生、搶拉生源等不正當競爭行為,禁止重復招生、重復錄取等不規(guī)范招生行為。高等職業(yè)學校要按照批準的招生專業(yè)招生、組織實施和管理教學,嚴禁借聯(lián)合辦學名義在低層次學歷教育學校舉辦高層次學歷教育。
16.加強學籍和資助管理。進一步完善中等職業(yè)學校學生信息管理系統(tǒng),加強新生學籍和享受國家資助的資格審查,做好免學費和助學金資助對象的認定工作,確保政策落實到位,學生應助盡助,杜絕虛假注冊、虛報冒領助學金等違法違規(guī)行為?!?/p>
17.加強實習管理。落實實習崗位須與學生所學專業(yè)對口或相近的要求,建立學校與實習單位密切聯(lián)系、共同負責的工作機制,維護學生頂崗實習期間的工作時間、工作強度、工作收入、安全保障等合法權益,確保學生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。通過參加實習保險等方式,加強實習風險管理?!?/p>
三、高等教育
18.暢通“綠色通道”。各高校要在新生報到現(xiàn)場設立“綠色通道”,確保所有提出申請且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新生都能通過“綠色通道”入學。及時開展家庭經濟困難新生的排查、認定工作,采取各種措施給予資助。
19.嚴格新生資格復查和學籍電子注冊。嚴格按照省級招生部門核準的名冊錄取,審核新生身份及報到資格,及時上網進行學籍電子注冊,按時提供新生學籍查詢服務,杜絕任何學籍學歷遺留隱患?!?/p>
20.確保做好學生食堂工作。進一步完善食堂的管理,堅持學生食堂經營服務的公益性,保持學生食堂飯菜價格穩(wěn)定,保證一定數(shù)量的低價菜和免費湯供應,保證各種優(yōu)惠政策切實落實到學生身上。加強食品衛(wèi)生安全工作,堅決避免食物中毒事件。
21.切實做好學生住宿工作。切實做好床位分配、水電供應等工作,確保新生順利入住。加強對社會企業(yè)投資建設學生公寓的管理,深入了解情況并及時解決問題,堅決避免出現(xiàn)斷水斷電等事件。切實落實質檢總局和教育部《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學生床上用品質量監(jiān)督管理工作的通知》,堅決避免“黑心棉”進入高校。
22.組織好形勢報告。組織好黨政領導干部和專家學者到高校作形勢報告工作,加強國情教育、形勢政策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,引導學生知曉國情、了解社會、刻苦學習、勵志報國。
23.加強高校維穩(wěn)工作。扎實開展“平安高校”建設活動,會同公安等部門聯(lián)合化解涉校矛盾糾紛,聯(lián)合處置高校突發(fā)事件,共同推進高校維穩(wěn)綜合防控體系建設。加強校園網絡與信息安全管理,做好防主頁篡改、防病毒、防攻擊工作,及時發(fā)現(xiàn)、封堵和刪除有害信息。嚴防社會人員進入校園進行煽動、滋事,防止傳銷進校園。強化學校思想文化陣地管理,及時應對和做好涉外事件可能引發(fā)的矛盾和事端。
24.加強留學生管理。密切與外事、公安部門的聯(lián)系,加強對留學生的法制教育、安全教育和自我防護教育,妥善處置涉留學生事件?!?/p>
四、民族教育
25.做好內地民族班學生返校工作。辦班省市教育行政部門和辦班學校要會同西藏、新疆教育行政部門,組織好新生運送、迎接工作以及暑期回鄉(xiāng)在校生的返校工作,確保他們安全到校、按時上課。
26.加強民族團結教育。集中開展為期一個月的民族團結教育、法制教育、“三個離不開”、“四個認同”教育月活動。引導學生牢固樹立“團結穩(wěn)定是福,分裂動亂是禍”的思想?!?/p>
27.關心少數(shù)民族學生成長。尊重少數(shù)民族學生的飲食習慣,按照規(guī)定辦好清真食堂。及時了解、妥善解決少數(shù)民族學生在思想、學習、生活中的困難和問題,及時發(fā)現(xiàn)和化解矛盾,維護和諧穩(wěn)定?!?/p>
五、特殊教育
28.擴大殘疾學生教育機會。根據(jù)本地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教育需求和特殊教育資源狀況,采取切實措施,擴大普通學校隨班就讀招生規(guī)模,動員、組織殘疾兒童入學。國家資助政策體系各項資助政策要覆蓋殘疾學生,保證殘疾學生順利開始正常學習生活。積極創(chuàng)造條件,對有接受教育能力的重度和多重殘疾兒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門和社區(qū)教育等服務?!?/p>
六、民辦教育
29.落實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(fā)展的各項政策。清理并糾正對民辦學校的各類歧視政策,依法落實民辦學校、學生、教師與公辦學校、學生、教師平等的法律地位。民辦學校學生與公辦學校學生同等納入國家助學體系,在政府資助、評獎評優(yōu)、升學就業(yè)、社會優(yōu)待等方面與同級同類公辦學校學生享有同等權利。
30.規(guī)范民辦學校辦學行為。嚴禁違背國家有關規(guī)定和程序開展招生工作,招生簡章和廣告必須客觀、真實、準確,與報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的內容保持一致。健全學籍和教學管理制度,嚴格執(zhí)行學生學籍和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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